9月19日的“升龙”烟花秀在西藏高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。日喀则市10月15日发布官方通报:涉事单位、地方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均被严肃问责。此次事件既是一次艺术表达的争议,也是一场关于高原生态守护的公共讨论。
通报全文
通报总结
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在江孜县热龙乡查琼嘎日山体(海拔约4670-5020米)实施烟花秀,官方指出,烟花残留物、塑料碎片清理不彻底,瞬时强光与巨响对野生动物构成短期惊扰。通报中强调:虽然短期直接破坏有限,但处在高原生态敏感区,这类人为扰动潜在风险不容低估。官方设立了75个环境监测点、90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和30部红外相机跟踪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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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认定,蔡国强艺术工作室涉嫌违反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》第46条(破坏生态脆弱区草原)及《草原法》第49条(清理不彻底),将被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责任。活动赞助商“始祖鸟”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与修复义务。
通报指出,此次烟花秀系江孜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违规决策、未经集体研究批准,且监管存在严重失职。处理措施包括:县委书记陈昊、县长多吉普拉被免职并立案审查;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等9人受到不同程度问责,涉及宣传、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。
日喀则市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、长期监测与后评估机制,并表态将“举一反三”完善生态审批流程、强化监管制度。官方强调,今后在高原敏感区开展任何文化、艺术或旅游项目都必须将生态安全作为首要前提。
媒体评论
人民日报:烟花散去,留下不能仅是道歉
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,环保与艺术并不对立,关键在于尺度与规范。此次事件应让公众看到:艺术表达要尊重自然的边界,光有道歉不够,更应以实际行动体现对生态的敬畏。“烟火散尽,留下的不能仅是道歉,更应是保护生态的行动。”
新华社/央视视角:敬畏自然,不在净土搞行为艺术
新华社的评论倾向从生态视野切入,斩钉截铁地指出:“真正的敬畏,从不是‘在人间净土搞行为艺术’,而是学会在自然面前保持谦卑和沉默。” 当烟花在高原山脊燃起,轰炸的不仅是彩色云烟,更是商业逻辑与生态伦理的碰撞。央视报道也引用官方通报,强调高原生态红线不可逾越,艺术表达必须服从自然法则。
这些评论共同传达了一个信息:在生态敏感区,任何艺术或商业项目都不能把“打卡式美感”凌驾于生态安全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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